時間:2018-08-09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學者:
大家早上好!很榮幸能來參加這次的會議,我今天的報告實際上不是一個學術性的報告,主要是因為我們本次舉辦這樣的交流活動,為了感謝在這30年來對兩岸民法學交流,有一些貢獻的人,特別是為了兩岸交流而曾經非常努力地組織過,甚至于經營這樣交流的人士,讓我們兩岸的交流將來能繼續追尋他們的腳步,能繼續地發展下去。
首先,這30年如果從去年開始看的話,兩岸1987年開始開放探親之后,就有了這30年的交往,正如同這幾天有學者提到兩岸交流,從1987年兩岸開放探親之后有一些零星的交往,而真正開始比較具有規模性的交流是在1992年,大家曾經提到過的11月23號,由陳光中先生——那時候是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帶團參加兩岸的法學研討會,這是兩岸第一次展開的組織性學術交流。
第二位就是我們的已故校長章孝慈先生,在1993年8月23號率領將近百人的代表團,也是接續第一屆海岸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參加第二屆法學學術研討會。章校長是我們非常敬愛的校長,他對兩岸的法學學術交流研討會不遺余力,但是很可惜這次之后他就過世了。
這些海峽兩岸法學研討會,我們東吳大學都很仔細地把開會中的論文編輯成冊,編成《中國法制化比較研究論文集》,現在一直有這樣的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2年的11月4號召開了一個海峽兩岸航空運輸損害賠償責任研討會,這是我們法學院前院長程家瑞老師他一手籌辦的。這個研討會有什么特殊的意義呢?當年由中國民航局鮑培德局長和港澳臺辦主任浦照洲先生率團參加會議,這個會議結束之后過幾個月就是春節,春節期間就開始了兩岸的直航。當然這不是意外,這里面事實上有很多精心的安排,其中包括了后來兩岸的直航。程家瑞老師在這里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促成了這樣的一個研討會。
李模先生,可能對大陸人來說不太清楚,但是他旁邊的公子就是唱《龍的傳人》的李建復。他是我們東吳大學法律學在職專班的重要開創人,他開創了法律學的在職專班。1990年模仿美國的做法,開創了一個所謂的非法律專業碩士在職專班,從那時候開始臺灣才有了“在職專班”的概念。那個時候大陸有一位霍憲丹先生,他的職務里有涉及相關的部分,藉著來東吳參加法學研討會的機會,詳細了解臺灣的制度之后,在大陸也倡導開展在職班,在各大學設置這樣的學位制度。
另外還要特別感謝的,是煙臺大學原任校長郭明瑞先生,他也在兩岸民事法學交流活動中非常積極地參與,而且提供了非常多的援助,讓兩岸法學交往能夠非常的順利,尤其是當初郭校長在任的時候曾經舉辦過一次“海峽兩岸民法典理論研討會”,從那一次開始我們東吳大學跟大陸定期舉辦法學研討會,開始完全以民法典為導向,積極討論民法典的相關內容,從當初的物權法開始,一直到現在還在進行這樣的活動。
促成這樣的研討會,主要得力于我們章校長以及現在東吳大學現任校長——潘維大教授。當時潘校長是法學院的院長,接續了這樣的工作,尤其跟中國人民大學兩位民法學者,王利明教授和楊立新教授,大家一起促進一系列的研討會。昨天在會場我印象中好像提到,建議兩岸專家學者是不是可以就一些專門的議題共同研究,比如楊立新老師跟東吳大學在前幾年就已經非常積極地在促進東亞侵權法這樣的研討,包含港澳學者甚至韓國、日本學者,參加侵權法學術研究組織,共同為東亞的法律做出努力。
這是對最近30年來兩岸民事法學者所做努力的一些成果的淺要總結。這些成果的取得,亦當然包括在座的各位專家學者的積極參與,功莫大焉!在此代表東吳大學感謝各位過去所做的貢獻,希望能繼續支持將來的兩岸交流活動。